工程量计算规则


 

D .9. 1  混凝土、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

      1.道路工程模板

混凝土路面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

      2.桥涵工程模板

    1)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现浇混凝土墙、板上单孔面积在0.3㎡以内的孔洞侧壁模板面积不计;单孔面积在0.3㎡以上的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、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。

    2)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,按构件的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。

    3)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、I形梁、双曲拱、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(包括侧模、底模)计算。

    4)灯柱、端柱、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

    5)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,不包括胎、地模。

    6)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,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,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,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。

    7)空心板中空心部分,可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。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以㎡计算。

      3.隧道工程模板

    1)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

    2)喷射平台工程量,按实际搭设平台的最外立杆(或最外平杆)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

      4.市政管网工程模板

    1)砖、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弧弧形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

    2)各种材质的地模胎模,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,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平方米计算。

    3)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架的次数计算,每座井计算一次。

    4)井底流槽按浇注的混凝土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

      5.其他

    1)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(桥宽+2m)计算;

   2)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(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)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(桥宽+2m)计算。

D.9.2   脚手架

    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于墙面砌筑高度以㎡计算。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.6m乘于砌筑高度以㎡计算。现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架按仓面水平面积以㎡计算。

D.9.3  施工排水、降水

   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;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;大口井点以10根为一套。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,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作一套计算,一天系按24h计算。经管的安装、拆除以""计算。

D.9.4  打拔工具桩

     1. 圆木桩:按设计桩长L(检尺长)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(检尺径)查《木材、立木材积速算表》,计算圆木桩体积。

     2. 钢板桩:以t为单位计算。

     3. 凡打断、打弯的桩,均需拔除重打,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。

     4. 竖、拆打拔桩架次数,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。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:双排桩每100延长米、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,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。

     5. 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,见桥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土质类别划分表3-2

D.9.5  围堰工程

     1. 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量。

     2. 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。

     3. 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。

     4. 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.5m计算。

     5. 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。尼龙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以调整系数,调整系数为:装1土需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.86

D.9.6 施工围栏

施工围栏按实搭长度以延长米或实搭栏板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。

D.9.7 洞内施工的通风、供水、供电及照明设

     1. 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。

     2. 风、水钢管按洞长度加100m计算。

     3. 照明线路按洞长计算,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,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。

     4. 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。

     5. 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、止点为准,定额为单线,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,对所设置的道岔,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。

     6. 洞长=主洞+支洞。(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,不含明槽)